如何申請租用設施

網上申請。請選擇你的活動性質和參與人數開始申請。

或下載並填妥《訂租申請表》連同所需文件,郵寄、電郵、傳真或親身交到青年廣場營運部。如申請人未能遞交所有證明文件,該申請將未能受理。

請注意,所有網上申請均需時處理,如欲申請於一星期內使用場地,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營運部作出查詢,電話 3721 888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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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租用設施申請及程序

主要設施
主要設施

1) 普通訂租 (只適用於青年活動)

  • 可於訂租月份前 7 至 12 個月內遞交申請 。

2) 後期訂租 (適用於青年及非青年活動)

  • 凡在「普通訂租」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一律視為「後期訂租」,並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及根據「普通訂租」的審核因素,來考慮有關申請。

3) 特別訂租 (只適用於青年活動)

  • 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青年活動(例如:由海外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)可申請「特別訂租」。
  • 申請於訂租月份前 13 至 24 個月內接受申請。


多用途場地
多用途場地

1) 普通訂租 (只適用於青年活動)

  • 於每年 7 月接受申請,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翌年 1 月至 12 月。

2) 後期訂租 (適用於青年及非青年活動)

  • 凡在「普通訂租」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一律視為「後期訂租」,並會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申請。「後期訂租」只會在完成整個「普通訂租」程序後才接受申請,並以青年廣場的公佈為準。凡在訂租日期前 14 天內才接獲的訂租申請,只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予以考慮。

3) 特別訂租 (只適用於青年活動)

  • 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青年活動(例如:由海外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)可申請「特別訂租」。
  • 申請於訂租月份前 13 至 24 個月內接受申請。
多用途場地(展覽區)
多用途場地(展覽區)

1) 普通訂租 (只適用於青年活動)

  • 於每年 7 月接受申請,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翌年 1 月至 12 月。

2) 後期訂租 (適用於青年及非青年活動)

  • 凡在「普通訂租」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一律視為「後期訂租」,並會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申請。「後期訂租」只會在完成整個「普通訂租」程序後才接受申請,並以青年廣場的公佈為準。凡在訂租日期前 14 天內才接獲的訂租申請,只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予以考慮。

3) 特別訂租 (只適用於青年活動)

  • 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青年活動(例如:由海外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)可申請「特別訂租」。
  • 申請於訂租月份前 13 至 24 個月內接受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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